塞浦路斯CySEC允许持牌公司继续向第三国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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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向市场征集完整全面的咨询意见便发布新政策,无疑是愚蠢的决定。本月初,塞浦路斯证监会(CySEC)发布一项通知,要求辖内的持牌投资公司禁止向除欧盟以外的第三国提供金融投资服务,其中包括外汇交易。

不过在本月中旬,由于来自辖内的一些投资公司及市场的压力后,CySEC决定推迟该新规的执行时间到今年10月份。然而这一新的决定仍受到来自市场的各方压力。

上周五,塞浦路斯证监会(CySEC)再次发布新的通知,决定允许持牌投资公司继续向第三国提供包括外汇交易在内的金融投资服务。

CySEC同时宣布收回此前发布的编号为CI144-2013-22和CI144-2013-22A的通知。

CySEC 主席 Demetra Kalogerou此前,CySEC在解释禁止辖内持牌公司向第三国提供金融服务的通知时指出:是为了保护塞浦路斯CySEC的形象,因为有一些持牌公司利用CySEC的监管资质在第三国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向客户提供服务。

在最新的通知中,CySEC指出,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2004/39/EC对于是否在第三国提供投资服务,各成员国可自由规定。

CySEC还指出,对于持牌公司在第三国提供的投资服务,持牌公司应有义务去核实是否受到第三国的许可。

对于塞浦路斯经纪商来说,这一最新政策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也意味着当他们获得塞浦路斯CySEC的投资许可时,便可以向全球投资者(不包括美国)提供外汇交易。

新西兰和马耳他监管当局在不断调整和加强对场外交易的监管力度,就外汇交易而言,新西兰也日渐成为塞浦路斯最重要的竞争对手之一。除此之外,来自塞浦路斯CySEC持牌公司以及市场的反对声音,则是CySEC做出改变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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