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证监会关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通告

2937

继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2014年3月18日发布关于购买、持有、交易虚拟货币相关风险的通告后,CySEC再次就相关事宜提醒投资者。

CySEC在公告中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和/或虚拟货币相关差价合约交易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这些产品高度复杂,因此投资者必须确保充分了解虚拟货币和/或虚拟货币相关差价合约交易的具体特点和风险,包括此类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存在的风险。

重要一点是,没有特定欧盟监管规定可以保护交易此类产品的现有和/或潜在投资者。因此交易此类产品伴随着失去所有本金的高风险。

此外,虚拟货币和相关差价合约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或暂时乃至永久不可访问,因此投资者应该谨慎交易,只投入他们能够承受亏损的资金。

与任何高风险投资一样,投资者在以下行为发生时应该谨慎行事(比如发现下列警告标志):

1.“保证”高回报、低风险乃至零风险。
2.主动提供服务(没有提供完整的风险分析)
3.听上去太过理想的投资,这是因为高回报通常伴随高风险。
4.直接或间接强迫投资者交易此类产品的销售行为。

除了上述行径,投资者如希望通过ICO购买数字代币/加密货币,应警惕ICO相关风险。

投资者仅在具备所需经验知识、对ICO项目本身质量具有信心以及能够接受全部资金亏损的情况下投资ICO项目。

决定通过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进行上述交易的投资者,应留意CySEC的第C244号通告。■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对已获授权的媒体、机构、个人,在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汇讯网”
上篇文章美国国务院寻求应用区块链促进外交
下篇文章汇讯周报ㅣ互联网外汇理财风险突出:部分涉嫌造假、涉嫌传销;塞浦路斯证监会关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通告;比特币疯长逼近6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