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持有者必须与AFCA合作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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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通过规例,实施皇家委员会的建议4.11后,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FSL)持有人现在被要求与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合作解决纠纷。澳大利亚财长Josh Frydenberg上周六宣布了相关消息。

加强AFCA的权力包括向AFCA提供与争议问题有关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将合作要求扩展到AFCA的所有成员,包括澳大利亚信贷牌照持有人和注册退休金实体。

此举将赋予AFSL持有人向AFCA作出的承诺法定效力,并允许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在这些承诺未兑现的情况下采取行动。违反规定可能导致民事处罚。

AFCA对政府的声明表示欢迎。首席监察官兼首席执行官David Locke表示,这是确保消费者和小企业的财务投诉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一步。他补充说:“AFCA有权在不提供文件的情况下做出不利的推论。”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AFCA前5个月共受理投诉29873起,高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23681起。信贷和一般保险是引发投诉最多的产品。在这5个月期间收到的所有投诉中,投资占5%。

AFCA的成员资格对于所有AFS牌照持有者、澳大利亚信贷牌照持有者、退休金托管人以及为零售客户提供服务的其他金融公司是强制性的。今年早些时候,ASIC已经证明公司的AFCA成员资格至关重要。由于未能成为AFCA计划的成员,ASIC取消了两家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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