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延长外汇交易时间 进一步引进合格境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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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刚发布公告称,为了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推动市场对外开放,2016年1月4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将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且将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延长外汇交易时间。自2016年1月4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人民币购售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境外主体应在人民币购售业务项下依法合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市场中介和服务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央行发言人表示,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可兑换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快国内外汇市场发展、特别是推动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日益上升。此次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主要着眼于丰富境内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宽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这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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