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订立四方协议 为股票投资者谋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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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月11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就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订立四方协议。

作为互联互通机制的升级版,深港通将在沪港通成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方便投资者买卖更多在内地及香港市场上市的合资格股票

2016年8月16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刊发联合公告,原则上批准在中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四方协议内容根据联合公告中的原则而制定。

香港交易所预计香港市场将于11月中下旬作好实施深港通的准备,但深港通具体开通时间须待市场准备就绪、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的批准方能落实。

四方协议由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及中国结算总经理戴文华共同签订。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及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亦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

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表示:四方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深港通已经进入了最后准备阶段。过去近四十年,港深两地的发展密不可分,深港通不仅将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也进一步加强了深港两地的联系。

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表示:深港通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大事,是深交所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在两地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经我们两所两司和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深港通各项任务工作进展顺利。《四方协议》作为深港通各项协议和备忘录的基础文件,是两所两司就深港通交易结算运行机制达成全面共识的重要成果。《四方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深港通的筹备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下一步加速推进各项准备工作、早日开通深港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我们很高兴今天签署了四方协议,期待深港通早日推出。深港通的诞生,不仅意味着我们在股票二级市场的互联互通战略基本完成布局,也验证了这种互联互通模式的可复制性。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将互联互通延伸到其他资产类别,为市场带来更多机会、便利和产品

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表示:深股通标的选取遵循『突出深市多层次、多品种市场特色』的原则,包括符合条件的『深证成份指数』和『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及深港A+H股。深股通标的具有以下特点:市值覆盖率较高、市场代表性较强;估值水准与沪股通标的相当,标的市值水准与沪股通接近;标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较好;行业分布充分体现深市新兴行业为主的特色。

中国结算总经理戴文华表示:四方协议的签署,是各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新的起点。中国结算作为支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将继续优化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广大投资者、结算参与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登记存管结算服务,全力支援深港通的顺利推出和稳定运行。

关于四方协议的主要内容,联交所及香港结算于2016年8月16日、8月26日及9月28日刊发的通告中已作阐释。有关协议的进一步详情,可参阅香港交易所今天刊发并登载于其网站及披露易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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